怎样认定商标归属著作权

怎样认定商标归属著作权

一、怎样认定商标归属著作权

著作权并非如同商标权和专利权那样需经申请或注册才产生,因此,版权登记与否与是否取得著作权无关。

即便是某个人成功进行了版权登记,也并不意味着该人就是作品的唯一合法归属者。

根据中国的《商标法》,商标的归属是根据申请时间顺序决定的,但若已有在先权利存在,即便商标异议期已过,他人的商标注册并取得所有权后,仍可依据在先权利原则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诉,请求撤销恶意抢注的商标,或是通过法院裁决来解决争议。

保护在先权利是解决此类争议的重要原则之一。

无论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还是商标,都需要先创作出作品,作品完成后便自然生成相应的权利。

因此,基于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若著作权人提出异议,被撤销的往往是商标。

《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针对于什么是网络侵犯著作权罪

1.网络盗版第一招:无授权就用。

这就是把别人还没公开的东西直接挂网上,根本不问原作者同不同意,侵犯了人家的发表权和网络传播权。

2.网络盗版第二招:转载侵权。

这个就是把别人已经说过不能转的文章再发到网上;或者虽然没说不能转,但是转的时候没注明作者,发表后也没给钱。

3.网络盗版第三招:抄袭剽窃。

就是把网上或别的地方的文字、图片、视频等拿来用,不是为了做公益,而是直接复制粘贴,然后署名自己。

4.网络盗版第四招:网页设计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