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属于著作权的客体有哪些
1.这些作品被禁止出版传播,所以不受版权法保护哦~(第四条)比如那些反动、色情的言论或者行为。
2.这些东西就不能用版权法来保护啦~(第五条)比如说:
(1)法律法规、政府文件以及它们的翻译版本;
(2)时事新闻,就是我们平时看到的新闻报道;
(3)日历、数学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五条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吗
在竞赛活动中,夺得头筹的作品权利并不归活动主办方所有,而应理所应当地回归其创作者手中。
除非法律允许特殊情况存在,否则对作品的所有权和权益都归属于原作者。
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可以说,创作出这些作品的自然人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作者。
如果该作品是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主导、代表并体现了他们的意志进行创作,并且最终由该组织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那么这个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也可被视为该作品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