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作者可不可以是公司

著作权作者可不可以是公司

一、著作权作者可不可以是公司

著作权人在某种情况下亦可归属于某家公司。

对于创作出一部作品的自然人而言,其被称为作者。

若这部作品系由法人或其他组织加以指导,以该法人或组织的意志进行创作,并且该法人或组织对这部作品负有责任的话,那么就应该视这个法人或组织为作者。

在此种情形下,如果没有任何反面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那作品上所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应被视为作者。

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已公开发表还是尚未发表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都依法享有著作权。

而公司作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以及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法人组织,自然也不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二、作品著作权什么时候获得

你知道吗?我们自己国家的人啦,公司呀,或者其他组织做出来的作品呢,从他们开始创作那天就已经有了版权哦。

外国人或者没有国籍的人如果他们的作品第一次是在咱们中国出书的话,那他们的版权是从中国出版的那一天就可以受到保护了哟。

版权这个东西其实就是在作品做好的时候就有了,不需要等到去申请才能拿到手。

而且啊,不管我们中国人、公司还是其他组织的作品有没有发表过,都有版权的哦。

外国人、没有国籍的人的作品,只要他们的作者是属于哪个国家的,或者是住在哪个国家的,跟我们中国签了协议,或者是大家一起参加的国际条约里面有的版权,都是会受到我们国家版权法的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