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应该有哪些权力

著作权人应该有哪些权力

一、著作权人应该有哪些权力

著作权人应该有如下权利:

1、作品专用权,例如,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2、许可使用权;

3、转让权;

4、禁止使用权;

5、其他权利。

6、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二、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所需哪些材料

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

3、主合同和著作权质权合同;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5、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书面文件;

6、出质前授权他人使用的,提交授权合同;

7、出质的著作权经过价值评估的、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的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提交有效的价值评估报告;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提交的文件是外文的,需同时附送中文译本。